2017年07月01日
6月21日下午,市医改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政府印发的两份重磅改革方案《佛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佛山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为响应国家医改号召,根据政策指导思想,遵循有升有降、整体不增的原则,我院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提升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我院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包括:
1、取消西药及中成药药品加成(节选)
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后,药品价格有所下降,市民在购买药品的费用会有所减少,以下为部分药品价格公示:
2、检验、检查费用下降10%(节选)
本次价格调整共计降低了1084项检验项目、66项检查项目的价格,其中包括CT及MR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这将进一步减轻市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以下为部分检查项目价格降幅公示:
3、上调治疗费、护理费和床位费(节选)
根据国家政策,重塑医护人员价值: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项目,如手术、治疗、护理、等服务价格有不同幅度的上调。
上调手术费17%

说明:空调费并入床位费中收取。
4、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一起收取,挂号收据上不再显示1元的挂号费,只显示相应的门诊诊查费用。具体收费如下:

说明:普通门诊诊查费暂不调整。
重要说明
1、7月1日前入院、7月1日后出院的非医保病人,7月1日前产生的费用按照旧标准收费,7月1日后产生的费用按照新标准收费。
2、本次调价暂不上调中医治疗费。
3、本次调价仅针对自费病人,医保病人按社保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