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
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工作已经开展,不了解救助政策的快来瞧一瞧!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抓紧时间向我院进行申请!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1、在佛山工作或居住两年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
2、救助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
(2)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种险和救助费用后,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及以上的。
1、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予5千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救助资金。
2、最高救助金额为2万元,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新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不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
1、《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者出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入学或就读相关证明。
3、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证明。提供以下证明中的一种:1.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2.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3.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医疗费用单据。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收据,社保及其他保险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转到外地就医者还须提交佛山市内收治医院的转院或社保部门同意转院的证明。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1年内有效。
5、与申请者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存折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上需写清楚银行名称、支行和签名。
具体流程的办理、资料的准备,请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50-82587932
1、工作或居住两年以上是否一定要连续?
答:是,需提供近两年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文件。2
父母只有一方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儿童能否获得帮助?
答:只要父母一方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如果符合救助条件,均可申请救助。3
父母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但其非本地户籍的大病儿童在外地就医,能否申请救助?
答:申请者如在佛山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须提交佛山市内收治医院的转院或社保部门同意转院证明的,方可以申请救助。4
申请人是否只有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答:是,医疗费用的计算只按住院医疗费用计算,其他的门诊费用或外出购药费用均不纳入救助范围。5
家庭人均月收入怎么计算?
答:家庭人均月收入审核参照当地低保审核办法,现时的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590元*4=2360元。家庭成员是指户口本内与申请者共同居住的直系三代人员。以一个三口之家计算,家庭月总收入需低于2360元*3人=7080元方可申请。
申请者提交申请后,最快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救助金?
答:当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之后,按照程序,所有申请材料都要经过市慈善会评审小组评审,评审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评审会议,若评审同意救助的,由市慈善会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慈善会将申请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后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救助金支付给救助对象。